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公司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1、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若材质不一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标识标牌的颜色选择必须按设计的样稿的要求完成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共(大写)(小写) 元整
2、支付方式:进场安装 7 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 0 % ,全部完工后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1 0 % ,余 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四: 工程期限1、合同工期 25 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力、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 3 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1、标识标牌上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