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软装整体工程合同工程项目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履约地:签约日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软装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软装工程
包括:根据以甲方书面确定的室内陈设设计方案执行,并参考装修设计师的建议,由乙方提供经双方、装修设计师书面共同确认的家具款式色调、灯具样品图片、窗帘样品、艺术品样品(花饰、挂画)等陈设品,乙方负责采购、制作合同所列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并负责物品质量及运输和安装,并派驻设计师到甲方现场,完成安装摆放工作
二、合同价格⑴、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整(¥元整),分项报价详见合同附件页
⑵、上述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产品的采购、制作、运输、装卸堆放、安装和摆放、及外地远征、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根据现场陈设需要增加的产品、调整等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若甲方无重大的陈设方案变更,价款不作调整,此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价格有效期至本合同全部履行结束
三、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全部摆放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提供该项目全额发票,甲方在拿到发票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
2、此合同质保金为%,即人民币 ,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满 3 个月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四、货物质量、供货及摆放⑴、供货时间:乙方在收到“《软装合同》备忘录”后开始采购,并在收到“《软装合同》备忘录”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样板房的全部产品的摆放工作,因甲方无法或延误提供软装摆设所需场地而导致乙方无法或延迟摆放工作的则相应顺延
⑵、交货地点: 甲方样板房(或售楼处)现场,且甲方需提供乙方货物存放之安保场地
⑶、其产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尺寸、颜色、数量、说明要求等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