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奖惩办法(2024 年秋期修订试行) 一、县级教学质量评估。1、语、数、英、综科目参加县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校对参赛各校、各班及相应学科老师的考核按教研室当次的考核办法考核,对各班成绩进行单独核算、考评。然后与全县 21 个中心校成绩进行对比。(名次介于两个名次之间的,按前一个名次处理).语、数、英、综科目参加县教学质量评估位(不分年级,只分科目)居全县前六名的,一—-三名奖励学科老师 6000 元,四——六名奖励学科老师 5000 元.奖金分配办法具体如下:总奖金额/全镇平均分以上学生数(含平均分学生)×老师所任教班级全镇平均分以上学生数(含平均分学生)=老师所得奖金.中心校根据县竞赛成绩,将分学科、分学校、分班核算成绩,成绩位居全镇前六名的相应学科任课老师将调动到条件优越的学校任教.2、语、数、英、综科目参加县教学质量评估(不分年级,只分科目)位居全县后三名的罚 1000 元,罚金分配办法具体如下:总罚金额/全镇平均分以下学生数(不含平均分学生)×老师所任教班级全镇平均分以下学生数(不含平均分学生)=老师所罚金额。中心校根据县竞赛成绩,将分学科、分学校、分班核算成绩,成绩位居全镇后三名的相应学科任课老师将无条件接受调离原工作岗位,中心校将安排其到其他学校任教。3、凡代表中心校参加县级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含教研室进行的推门抽测)的学校和老师,获得名次的,除县级奖励外,中心校将根据情况奖励学校校长和辅导老师现金奖。以上奖罚均以县教研室提供的数据(或简报)为依据.二、每学年县统考通评中心校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一)、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学科奖励桥头镇共 19 所学校(不含幼儿园),桥头镇第二中心小学(六年级寄宿)每个学科奖励前三个名次;其他学校每科奖励前六个名次。语文、数学、英语为主科,科学、品社为辅科。辅科的奖金为主科的一半.1、桥头镇第二中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在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中获得全镇前三名分别奖励奖金:500 元、400 元、300 元;科学、品社科目在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中获得全镇前三名分别奖励奖金:260 元、200 元、150 元。2、除桥头镇第二中心小学外的其他各校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在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中获得全镇前六名分别奖励奖金:500 元、400 元、300 元、260 元、200元、150 元;科学、品社科目在全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中获得全镇前七名分别奖励奖金:260 元、200 元、150 元、130 元、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