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栖西苑四期桩基工程施工质量处罚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明晰考核奖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考核管理制度。一、钢筋笼加工、制作与吊装1.1 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限时整改;对发现的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返工并对施工单位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1.2 对需要正式验收的工序,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上报监理人员组织正式验收,验收时除根据“设计文件、质量验收法律规范”严格测量验收外,对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完全闭合。1)对监理工程师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除监督整改落实外,处以 100—200 元罚款; 2)在本次验收中有前期验收多次出现的问题或者本次验收中有批量出现的问题,除监督整改落实外,处以 500-1000 元罚款。3)仔细填写“钢筋验收控制单、检验批报验单、现场施工记录”等,验收报表、报验不及时、不准确的对施工项目部处以 200—500 元罚款.二、桩机就位2。1 在施工单位完成放点及桩位复测后,报监理人员组织验收,在验收中连续出现超差点/项或出现严重超差点/项,除桩位重新放点复测外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 300-500 元罚款。三、钻机钻进3。1 钻进过程中,施工单位桩机负责人必须在岗,如无人监督,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 元罚款;3。2 人员在岗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将视情节书面要求施工项目部对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或更换人员,若连续出现此类问题将对施工项目部处以 500 元罚款.四、一次清孔、下钢筋笼、下导管、二次清孔4。1 一次清孔、下钢筋笼、下导管、二次清孔过程中,施工单位桩机负责人必须在岗,如无人监督,对施工单位处以 200—500 元罚款;4。2 人员在岗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将视情节书面要求施工项目部对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或更换人员,若连续出现此类问题将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 元罚款。4。3 对所需报验的工序,施工单位在严格自检的前提下及时向监理人员报验,如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将视情节对施工项目部处以 300—500 元罚款。如出现未报验私自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此桩作为疑问桩仔细记录,后续试验或下道施工检验 ,如成问题桩除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补桩外,对施工单位处以 2000 元罚款.五、混凝土浇筑5.1 二次清孔前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的联系,确保混凝土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