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 330 国道改建工程莲都 4 合同段梁板预制及张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说明: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24】236 号)文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编制莲都 4 合同段内特大、大桥梁板预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1
1《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浙交【2024】236 号)1
2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G/TF50—2024)1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4)1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1
5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法律规范》(JTJ025-1986)1
6《两阶段施工设计图纸》1
7 《施工招投标文件》1
8《丽水 330 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编制目的:为切实落实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丽水 330 国道改建工程莲都 4 合同段特大、大桥 T 梁预制,桩号为 K135+500-K139+490
二、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丽水 330 国道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莲都区原 330 国道与绕城公路九里立交桥分离式交叉口处,起点桩号 k122+955,经原 330 国道岩泉岭头、于头、秋塘、平沙、下冷水、上冷水、蒲岸、下老鼠梯、上老鼠梯、杉树坑、竹舟、管头、大庭庙、东溪、长坑、凉亭湾,终于插花瑞,接 49 省道,终点桩号为 k146+330,全线 23
377Km(以右幅计,下同;分离式左线长 6
152Km),其中莲都段长 16
537Km,缙云段长 6
本合同段为丽水市 330 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 4 合同段,路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