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检修质量验收管理的程序,明确职责权限,有效地贯彻“修必修好"的原则,把设备检修中的各个质量环节和因素得到严格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从而达到降低电力生产的安全风险,提高发电设备可用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的目的,依据《神东电力公司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的检修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检修质量管理基本要求是以检修文件包作为检修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将质量与责任挂钩,检修中或检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进行追踪考核
第四条 检修人员必须强化“自我控制检修质量为主”的检修意识,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 验收人员必须坚持质量标准,把好质量验收关;深化现场,调查讨论,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对检修质量进行实时跟踪,全过程监控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生产分管负责人职责(一)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二)主持进行主设备、重大检修项目以及机组整套试运行等检修质量验收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生产技术部是本单位质量验收管理的归口部门;(二)生产技术部负责人1.担任本制度负责人 2.依据《神东电力公司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收集意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3.组织本标准所需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技能理解和运用这些程序;4.对内外部人员实施检修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5.配合分管领导,组织进行主设备、重大检修项目以及机组整套试运行等检修质量验收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1.督促本专业员工严格落实本制度;2.参加重要设备的质量验收工作;3.指导本专业员工对本制度的培训工作; 4.收集本制度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评估本单位检修质量验收管理的状况,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
第八条设备维护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