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管理法律规范1
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模具(工装)的申请、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过程控制的要求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集团模具(工装)的管理及控制
职责使用部门根据设计要求提出模具(工装)制作申请,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报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负责批准模具(工装)申请,并负责模具(工装)设计
生产技术部组织生产、设计、质管部门验收新模具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合格方可启用
使用部门负责模具使用及维护,保证模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管理流程申请及验收使用单位根据设计、生产需求提出模具或工装制作申请,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根据设计图纸及加工工艺要求,绘制模具或工装图纸,根据制作难度,确定外协或自制
模具制作完成后,生产技术部牵头设计、生产、质检根据图纸检验模具或工装符合性,合格方可接收;不合格返工返修,直至检验合格
接收及入账模具或工装检验合格后,生产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试模,直至达到图纸要求
试模或工装合格后,由生产使用部门对模具进行编号,并根据XMB308—005《工装夹具模具台账管理规程》的要求由生产技术部登记入账,以便随时跟踪模具或工装的使用状态
使用及维护使用单位负责模具的使用及维护保养
模具应按顺序号及使用范围有序存放在货架上
模具存放应加注润滑油,不能因模具或工装防护不善产生锈蚀或对模具使用有质量影响的缺陷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安排选择相应模具进行生产
本次使用完毕需存放的模具应对其进行清洗保养
并根据最后一件产品检查模具的完好性,合格的模具放入模具架中,如实填写《模具保养记录》
使用部门根据模具使用状况,安排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清洗加注润滑油,并记入《模具保养记录》中
模具维修及保养模具使用中若不能保证质量要求或不能正常生产时,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停止生产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单报生产技术部(设备部),予以维修及保养
若模具使用频繁,磨损过度不能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