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20082008 北京主编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2008 北京关于批准发布《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6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编制的《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进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三月十一日前言《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编制.本建设标准在大量统计、分析、总结、论证民用机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定额、指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参考国际民航组织各附件的规定编制完成,以法律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进展,合理确定机场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使得民用机场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机场分级及工程项目构成、机场场址、机场生产主体设施、机场生产辅助设施、机场地面交通及公用设施、机场环境保护、机场项目建设用地.本建设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尽快告知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邮政编码:100710),以便及时修订.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张立安魏绮华王建萍聂国屏朱亚杰杨洪涛王赞辉陈桂明成畴夫黄龙生主要审核人:张光辉刁永海刘海云张淑萍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机场分级及工程项目成…………………………………………………………………… (2)第三章机场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