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 BT 项目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投标文件(7312—4 标段)技术标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
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和法律规范所有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参照《地铁设计法律规范》(GB50157—202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370—202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3-202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35—2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116—2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6-20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32—82)及其他有关标准法律规范
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流程三、施工前系统组件的检查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4)铭牌清楚、牢固、方向正确,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6)气驱动装置的气体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10mm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