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础知识一、水资源概况1、水系与水资源概况。***县境内河网冲沟发育,共有大小河流 133 条,其中,集水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的 46 条,集水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 8 条,集水面积 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 4条,分属湘江和赣江两大水系,沤江及其一级支流淇江、小水江以及氵米水支流属湘江水系;泉江属赣江水系。我县雨量充沛,相应的地表径流也非常丰富,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总量 14.97亿立方米,产水量 103.14 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地下径流(基流)1。26 亿立方米.2、水利工程现状。全县现有各类水利设施 9970 处,其中,上型号水库 23 座,包括中型水库 1 座,小(Ⅰ)型水库 6 座,小(Ⅱ)型水库 16 座;山塘 256 口;小型泵站 16 座;投产电站 165座 16 万千瓦;现已建成标准堤防 38 千米。大小灌区 1130 处,灌溉 10 亩以上的引水河坝 2692 处,较大渠道 650 条(灌溉面积1000 亩以上的 10 条)1220。5 千米,总灌溉面积 10.5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9。57 万亩。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一是降雨丰沛,地表水资源丰富,人平水资源占有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 倍;二是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是全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频发区;三是水利设施数量少、规模小,水资源利用率不高.3、洪旱灾害概况。二、水法律制度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1、取水许可法律制度。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准许其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行政行为。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有利于国家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有利于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取水权益。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和技术依据,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3、水资源费制度.是针对取用水资源的行为而设立的一项行政收费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水权。水资源费计入供水水价成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4、河道管理法律制度。河道管理主要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