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厂承包合同草甲方:乙方:双峰县甘棠镇鲁子塘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是利用上级投资兴建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村镇供水工程技术法律规范》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镇实际,双峰县甘棠镇人民政府作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给进行供水管理(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规范双方权益,加强工程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自来水工程的效益发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承包管理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水厂承包给乙方进行供水管理。国家投资建设的输水管道,配水主干支干到所供水村的水表管道、机泵 2 台、机井一眼、蓄水池一个、蓄水塔一个、管理房屋、供电设施等由乙方使用管理。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经营鲁子塘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在承包期间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水收费,并向甲方交纳承包押金三、承包押金:壹拾万元。四、承包期 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主要负责供水价格协调,水质监测和供水监管等工作.项目所在地村要负责协调和处理自来水厂与群众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保证供水环境良好.2、甲方和项目所在地村有权监督乙方要首先保证项目区内的用水户供水.3、甲方和项目所在村有权对供水设施的安全、法律规范操作进行监管.4、甲方如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有关供水操作规程,在群众中造成重大影响,有权中止本承包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供水法律、宣传节约用水知识;积极主动协调村干部和用水户的关系.2、乙方必须对聘用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乙方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4、承包期间机井、水泵、水塔、配备水干支管道、供电、管理房屋、围墙大门等设施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由乙方负责.乙方要依法保护供水工程,维护工程设施完好和安全,保证向用水户及时足额供水。5、乙方要接受县物价、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