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质量控制管理制度2009 年 7 月 31 日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职责分工 1 第三部分日常运营维护实施规定 2 第四部分 运营维修管理规定 4 第五部分安全保障 6 第六部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7 第七部分投诉处理 8 第一部分 总则1、为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更好地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工作服务,根据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规定了系统的的职责分工、质量管理、维护维修、安全保障、投诉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 职责分工1、应设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部门,明确专职人员,建立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2、部门运营维护人员包括: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化学分析人员和管理人员等,每个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环境监测和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法律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在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备案记录
3、应实施“日监视、周巡检”日常管理制度
即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远程实时监视并存取数据,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即刻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
每个巡检小组由 2~3 人组成
4、远程监视及维护维修活动必须记录备查
5、巡检的项目包括在线监测仪器及附属设备、视频设备、网络通讯设备、现场环境等
6、及时解决发现的故障;对厂家投诉的问题,解决后,必须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
7、巡检和维护工作完成后,必须填写维护记录
第三部分 日常运营维护实施规定1、一般要求现场应保持各仪器设备洁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
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开仪器振动,日常应常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数采仪的传输是否正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