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商确,甲方将面积大约为 50 亩的坡地周围的水渠承包给乙方,水渠修建安装的工程及相关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水渠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示包工包料完成,地基部分深30 公分,用碎石、水泥、沙倒地基。墙体部分用水泥砖,从渠底至地面上墙高 180 公分,水渠建造整体为梯形,下宽 24 公分,上宽 30 公分。墙体部分需用水泥批档,按 2。1 米高度计算平方数.估计修建整条水渠共计长约 米,工程总量约 1000 个平方米,每平方米包工包料总造价为人民币 190 元,估计工程总造价为 20 万元左右.工程完工后以甲乙双方共同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计算支付工程款。二、水渠具体修建位置:三、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自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开工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四、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30%,工程完工 6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60%给乙方,所有工程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另行支付剩余的款项.五、乙方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和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材料(钢筋、水泥、沙及其混合比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标准施工。七、违约责任:因甲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而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负责赔偿;因乙方工程材料或施工标准不按国家标准执行和施工而导致的质量问题,一切后果乙方负全责,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