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 卖 人:永州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 营业执照注册号:431100000010386 法定代表人: 孟学忠 联系电话:0746 — 28188888 邮政编码:425000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湘永路交汇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永(冷 ) 国用 ( 2024 )第 000388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7005 。 75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曼谷峰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2024048 号.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永州市房产局,商品预售许可证号为永房售许字( 2024 )第 0009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第【单元】第【层】第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为 3 米,该栋建筑建筑层数为地上 30 层,地下 1 层。该商品房客厅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平方米(以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上述房款不包括办理产权、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也未包括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气、通讯等开户费用。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总建筑面积的 1%之内,双方互不找补;面积差异在 1%以上,双方同意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