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1 普查员工作制度普查员工作制度一、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根据计划和日程表,廉洁、优质、高效、准时完成污普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污普各项规章制度,污普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确需请假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二、积极参加污普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污普理论知识和技术规定,掌握污普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现场审核、数据移动采集终端操作、数据上报等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普业务素养和水平.三、普查员要服从主管普查指导员和污普机构的工作安排。四、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仔细细致、一丝不苟,据实核算和录入数据,严禁在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要廉洁、高效、准时、优质完成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五、执行入户现场调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并出示.六、坚持文明污普,执行入户调查等污普任务时,要讲文明,有礼貌,说话和气,谦虚谨慎,衣着干净,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与其发生纠纷。七、做好污普现场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质量控制报告,妥善保管污普装备,相关资料和文件。八、以普查手册为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要保持调查表的干净,不得任意涂改。九、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选任的污普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污普工作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下载、保存、转移、使用和公开在污普工作中接触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和资料,遵守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干扰和介入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十一、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在污普工作中违反规定牟取不当利益和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 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一、根据计划和日程表完成污染源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遵守污普各项规章制度,污普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确需请假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二、积极参加污普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污普理论知识和技术规定,掌握污普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现场审核、数据上报等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普业务素养和水平。三、普查指导员要服从污普机构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本污普区的各项污普任务,及时传达污普工作要求。履行对其管理的普查员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工作职责,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