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BOT 特 许 经 营 协 议示 范 文 本深圳市人民政府二 ΟΟ 八年四月城市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24〕272 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 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24〕154 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是作为实施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用示范性文本
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利于执行操作性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深圳市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目 录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 术语定义 7 第1条术语定义 7 1
1 术语定义 7 1
2 其它 11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11 第 2 条特许经营权 11 2
1 特许经营权 11 2
2 特许经营期 12 第 3 条声明和条件 12 3
1 甲方的声明 12 3
2 乙方的声明 12 3
3 履约保函 12 3
4 融资完成 13 3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 3
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 第四章项目建设 14 第 4 条资产权属 14 4
l 土地使用权 14 4
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14 4
3 项目资产权属 14 第 5 条设计 14 5
1 设计要求 14 5
2 批阅设计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 15 5
3 施工图设计 15 5
4 设计优化的限制 15 5
5 甲方的责任 15 第 6 条建设 15 6
1 乙方的主要义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