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认识与思考现代领导科学理论研究认为:每一种矛盾都包含两个问题。首先是管理问题,另首先是领导问题。在管理的一方,是对的地做事;在领导一方,是做对的的事。公务员队伍代表各级政权组织行使管理国家的事务,应当进行管理、评估优劣,这就是“做对的的事”。怎样对的地“管理”?一般是运用“控制论”观点建立“考核”制度,把“考核”作为抓手,通过考核管理增进共同愿景的实现。不过,数年来考核的意义未得到充足重视,考核的措施未有专门研究,考核的走向已偏离既定轨道,形同虚设。何谓“考核”?是指上级机关按照法定或授权的管理权限,根据法规和制度所确定的内容、原则、措施、形式和程序对所属人员进行考察和评价。考核既然是“管理”的范围,就必然同步具有管理的对应特征,包括目的、目的、措施、程序、成果运用、体系规定等,而不是简单地填张表格盖个章。考核工作要做到“三明”:内容“明确”、原则“明晰”、成果“明白”。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考核中,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重中之重,抓好公务员的考查对所有工作人员能发挥引领作用,对公共社会事务管理、经济管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下面,我结合几年来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经历 ,谈谈个人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认识及创立国家公务员考核体系的思考。一、 关注考核目的,重视考核目的关注考核目的。1958 年,德鲁克提出的“目的管理”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全世界许多管理者所接受。但在 1998 年,这位管理大师却认为“目的管理”应修正为“高举目的,减少目的”。目的管理自身没有错,但一旦目的导向有误就会导致严重后果。其错误产生的脉络是忘了主线,把目的导向演变成指标导向,现实体现是提出赶超目的,层层加码,下任务、下指标、凑数字、加水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为何会这样?就是考核工作没有看到目的背后的目的。关注目的有助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形成共同使命、共同愿景,形成全局意识,重在做人的工作;重视目的则能提高管理的效率,重在做事。只有目的重于目的,才能通过考核人来实现事,通过事的体现来展现人的价值。展现人的价值就必然要把人才开发放在考核的首位,通过考核,实现公务员的自我认知、评价胜任与否、提出培训提议;通过考核,为职务升降、薪酬待遇、奖励惩罚提供根据。以考核人来实现事,就是要通过考核来提高绩效,实现共同愿景。重视考核目的。目的与指标是两个范围,目的不等同于指标,目的是可量化目的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