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相逢汽车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规范制度为使本人事作业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三条:录用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店长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四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着手分派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二章工作守则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