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车方):郑州龙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租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 1 条 车辆及租赁款项乙方从甲方租赁 (品牌、型号)机动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总价为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拾 元(¥ )
第 2 条 租赁车款支付方式、期限2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车辆押金及购置税、保险等费用
首批款项为计人民币 元
2 剩余车辆租赁款 元由乙方分 月支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 3 条 甲方的供车服务甲方为乙方租赁车辆提供服务,内容包括:3
1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协助乙方办理租赁汽车申请,并为该租赁还款提供管理服务; 3
2 甲方接受投车人的委托,对乙方进行资信调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调查工作;3
3 甲方在资信审查的基础上,协助乙方申请汽车租赁;3
4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开立月支付租赁款存款账户(账户为 银行;户名为 卡号为 ),并对账户资金进行划扣、结清管理,就乙方还款情况时时进行监督;3
5 代理乙方办理投保、续保,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3
6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 4 条 资信调查4
1 甲方接受投车人的委托,对乙方的资信进行调查审核,资信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乙方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全面、完整
合同期内,乙方资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 5 条 车辆交付5
1 在乙方支付首批款,并办理完毕车辆保险、入户登记等手续后,甲方可以交付车辆
2 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车辆前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合同约定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续保保证金和首批款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