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考核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略)第二条人力资源考核的用途(略)第三条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所规定的职工
下列人员除外:1)兼职、特约人员
2)持续出勤不满 6 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 6 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1)人力资源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根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测、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2)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职务状况、工作完毕状况进行观测、分析和评价
3)态度考核——对员工在职务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测、分析和评价
3)学识考核——对员工所具有的职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价
4)能力考核——通过对职务工作行为的观测,分析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第二章 考核的分类第五条考核的分类人员考查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1)E——临时工阶层2)J——作业层3)S——中间管理层4)M——经营决策层第六条 人员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考核表分为四种:临时员工考核表,作业层员工考核表,中间管理层员工考核表,经营层员工考核表
第八条 考核的等级考核共分为五等:不满意;勉强;可接受;良好;优秀
每一等又根据该等内成绩的好坏强弱分为 3 级
因此考核共分一五级
第三章 考核的实行第九条 实行期与考核期1)人事考核的实行期一年两次,三月和九月
2)考核观测期如下:① 与三月的实行期项对应的考核观测期,从九月一日起至次年的二月底,为期 6 个月
② 与九月的实行期相对应的考核观测期,从三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为期 6 个月
第十条 考核者(略)第四章 考核成果的处置第十一条 考核成果的计量考核维度分=每一维度中各要素等级分数和总分=考核维度分×维度权重第十二条 考核成果的处置 考核成果必须得到下列人员承认:(略)附职工考核表样例
附记分卡样例
企业职工考核表 考核时间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