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09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2.岗位职责;参考现行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完全量化;(1)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纳入工作量核;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教学辅助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出;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2)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的通知,我校的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和专职科研岗中,高级职称岗位数占老师、科研编制数的5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 1:2.7,中级职称岗位数占老师、科研编制数的 35%;教学辅助岗中高级职务岗位数占其编制数的 2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 1:4,中级岗位数占其编制的 50%以内;党政管理岗按《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设置;工勤服务岗在编制数内根据符合资格人数及实际需要设置。2。岗位职责参考现行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完全量化,根据合格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1)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本科生教学部分(理论课教学,教育实习,指导本科生论文,实验教学);讨论生教学部分(教学工作,指导讨论生论文);科研部分(论文,项目,获奖,著作或教材)。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教学辅助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专业技术工作量。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2)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的核算单位是“分”,本科教学中的 1 个标准课时为 1 分,其它工作量均参考此标准确定。 合格工作量标准中包含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前者与岗位工资相联系,后者与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相联系。达到合格工作量标准,意味着完成了岗位职责。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如下表所示:A、教学科研及实验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 合格工作量的性质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 教育教学工作量(占 70%) 科研工作量(占 30%)硕导教授 1460 560 900 1022 438普通教授 1380 530 850 966 414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