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A 父母和 B 及其父母的谈判方案一、谈判主题关于 A 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二、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我方核心利益:1、获得 A 子女的抚养权; 2、由 A 父母抚养 A 的儿子,继承家业
对方核心利益:1、由 A 的配偶 B 获得 A 子女的抚养权; 2、待 B 改嫁后由娘家的父母代为抚养其子女
我方优势:1、A 是家中的独子,A 死后由儿子继承家业在情理之中;2、遗孀 B 准备改嫁,由其娘家代为抚养子女,抚养的义务的履行无法期待; 3、在小孩一直长大的地方将其抚养长大,有利于孩子更好的成长
我方劣势:遗孀 B 是子女的母亲,享有优先的抚养权
对方优势:B 为子女的母亲,享有优先抚养权
对方劣势:遗孀 B 准备改嫁,对子女的抚养无法让人有个好的期待可能性
三、谈判目标我方当事人取得 A 子女的抚养权
四、案件的谈判分析在本案例中假如我方当事人要直接与 B 就 A 的儿子抚养权归属进行谈判,必定是胜算的几率很小
主要原因在于 B 为子女的母亲,享有优先抚养权根据民法的有关男方死亡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规定:男方死亡后,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因此就此问题直接于 B 谈判必定会不利于我方抚养权的归属
而在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中,人物关系又很复杂,首先是我方想取得 A 儿子的抚养权,以便让其继承家业,因为 A 是家中的独子,农村中由儿子继承家业的传统很盛行,所以在舆论方面可以有利于我方取得抚养权,而且 B 准备改嫁,其抚养权最后由其父母代为履行,对于子女,让其离开从小长大的地方长大,势必会对孩子的心里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而且 B 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又无法让人期待,故从这个方面进行论断,势必会对我方最后取得抚养权产生有益的影响
五、程序及具体策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