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A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法律规范B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法律规范C 法是法律规范权利义务的行为法律规范D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法律规范 2、法的局限性A 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式中的一种B 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适当的C 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开的存在一定局限D 在实施法律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3、法的渊源、包含了什么要素
“立法中心说”把“法的渊源”看成是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依据的材料,主张把“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分开;"司法中心主义说”却认为法源之法特指法官用于裁判的法律
法的渊源包括两个要素,一是起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二是只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
4、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相当于打的应然和实然)法的效力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实效意指法产生了预期的实际效果
5、法的效力冲突及解决的原则a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b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
新法优于旧法 d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6、法的要素个别命令、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7、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的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8、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是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与权利相对应,法律义务同基于道德、宗教教义或其他社会法律规范产生的义务不同,它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律规范产生,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的,违反法律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上的义务与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
在某些法律关系中 ,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都可能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