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工班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水平,确保在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形象,创标准化施工场地,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合同的要求下,加强施工场地范围管理,项目部特对泥工班作如下规定:一、班组人员必须服从施工场地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服从大局。对不服从现场工长安排者,罚款 1000 元,造成的后果自负.二、对于砼浇筑:1、班组在没有现场管理工长的同意下,不得随意更改配合比。对未经现场工长同意而更改配合比的工人,一经发现必须对其清理出场处理,予以罚款班组 200 元。二次罚款班组 500 元。2、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严格质量要求,振捣密实,不得漏振,如拆模检查因漏振出现蜂窝、空洞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每次 200~500 元罚款处理;如情节严重,返工重做,由班组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并整改合格。3、每次砼浇筑完毕后,必须清理完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现未清理者,工长可安排其他班组清理,对所产生费用从砼班组中扣除,并每次罚款 200 元.4、砼浇筑时,应有专人找平,根据标高执行,如浇筑后,发现砼面层严重不平整,每次处罚款 50~200 元。并由砼班组剔凿平整,达到合格为止。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班组全部负责.5、砼浇筑时,应浇筑在指定的部位,不能散落在地面上或其他地方,如有散落于其他地方时,应把砼铲到浇筑的部位上去,如发现有大量砼落于地上不收者,每次罚款 50~200 元,损失由班组负责。三、对于砌体,抹灰:1、在砌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轴线和施工图纸进行砌筑,对所施工的砌体,因灰缝过大,出现通缝、垂直度、平整度等达不到质量要求时,必须进行返工重做.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由班组负责,并每次 200 罚款处理;出现第二次罚款 500 元;出现第三次罚款 5000 元。2、对每层砌体完工后,必须对所余砌块、落地灰、木方进行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工长有权叫其它班组清理。对所产生费用从砌体班组中扣除,并每次罚款 500 元。3、对于砌筑、抹灰用的砂浆,每到下班时应及时用完,收捡洁净,不能浪费,如有下班后砂浆不用完,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4、对于抹灰垂直度,平整度必须满足法律规范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者,必须进行返工重做,返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负责,并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四、对于现场工长安排的工作必须仔细执行,并按时完成。合理建议可向工长提出。对白天不能完成的工作,如因工期和进度要求,该加班必须加班反之影响后续工序施工时,予以罚款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