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工承包合同甲 方:湖北中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将新拓商务写字楼及附属用房工程 工程委托乙方劳务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公司对企业内部施工班组承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拓商务写字楼及附属用房工程工程地点:滨江新区吴楚大道二、承包范围1
承包内容:包工不包料、包施工机具,泥水分项工程
包括基础土方清理;泥水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多余材料的整理回收、泥水施工质量验收、现场文明施工(包括配合甲方等上级检查单位的各种验收)等泥水工程内(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
以及主体工程外甲方另行安排的
分项清单见附页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合同单位包括甲方、业主、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包括图纸更改)、法律规范的各种现场指示(引起返工另行计算)
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价格另行协商
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其他将按实计算
三、施工工期:本工程工人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
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别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承包单价:1
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泥水工包干范围内
计算方式:根据上述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单价为 /平方米,根据此单价包括本合同所提到的乙方工作范围、内容方式及有关说明提到的一切工作内容
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即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认可(验收通过)
如其中一条达不到此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退场,按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