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车间管理规定 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一、请假制度 1
如特别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 12 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员工请假核准权限:(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二、清洁卫生制度 1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洁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班长要保持加料区域的整齐洁净
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洁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三、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洁净,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上班时,严格根据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坐工作台面,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根据质量要求作业
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工作时间内,除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所有员工必须根据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法律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五分钟内
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