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建设单位: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方案一、工程概况 拟兴建的珠海格力万山湾港湾路中段城市更新项目,位于珠海市万山岛。本次工程是珠海格力万山港湾路中段城市更新项目 4#~9#楼,这几栋楼座落于半山 13。0 高程~36。0高程间,没有交通道路也无法修建施工道路到达施工现场,施工场地细长狭小,每栋之间均有 10 米以上的高差,履带式挖掘机也必须修筑坡道方可通行。施工现场除了布置施工的楼栋,没有堆放材料的场地,所有原材料都要先从码头转运到料场堆放, 施工时再转运到塔吊或提升机处,由塔顶(或提升机)经过多次转运才可以到达施工部位,材料运输非常困难。本次施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仅约 6500 平方米,为 4 栋 3~6 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 2 栋 2 层钢结构。为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编制本施工方案。二、编制依据1、施工设计图,现行的法律规范、标准、规定;2、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技术法律规范(JCJ80—91)3、安全网(GBG095—85);4、高空作业分级(GB3608-83)5、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1997)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基本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2)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挂高空作业。 (4)用于高空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但应实行相应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督促恢复完好。 (5)高空作业的防护设施在搭设过程中应相应设置警戒区和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搭设或拆除。(6)高空作业应建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做到防护有效,技术合理,经济适用。(7)所有洞口、临边在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措施后,并挂设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牌和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四、临边、洞口、高处作业设置防护措施部位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均设置不小于 1.2 米高的防护栏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楼层高度超过 3.2m 的楼层周边,均在外围周边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