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的实际而制定的办法,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类型管理办法实施地区浙江省对象企业工资支付实施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目录1 发布令文2 正文内容展开1 发布令文2 正文内容2
1 第一章 总 则2
2 第二章 工资支付2
3 第三章 监督管理2
4 第四章 法律责任2
5 第五章 附 则1 发布令文 省政府令第 148 号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2 正文内容2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1]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酬劳,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别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有效措施,解决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每年公布一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选择确定本辖区内企业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企业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