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2、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1)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2)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根据国家标準、行业标準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準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準;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别的消防安全职责: 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