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等法律法律规范,结合灭火救援作战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手册。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参加的所有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社会救援力量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指导思想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行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指战员“生命至上"原则, 落实“一岗双责,在岗履职,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相关要求。第四条 目标任务通过明确灭火救援作战行动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组织,严密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举措,科学组织实施,提升预防能力,努力杜绝和明显减少各类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指战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安全责任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级作战训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现场指挥员(训练组织者)为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训练安全管控监督工作。各级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安全制度落实、组织安全理论技能学习训练、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安全。第六条 安全制度(一)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站每月至少开展 1 次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查找责任落实、人员编配、学习训练、装备维保、车辆巡查、行车管理、作战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二)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训练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常识学习教育,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季节转换、队员复退等特别或敏感时期,以及执行重特大特别灾害救援时,必须开展符合形势任务、气候特点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防事故措施与要求。消防站常态开展安全行动专项训练,训练时间每周不少于 1课时.(三)严格落实干部跟班作业制度.作战训练必须由与之规模相匹配的级别干部到场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和全程监督。进行侦察、攻坚及非常规灭火救援行动时,必须由干部或班长带队,现场最高指挥应明确各段任务分工,站指挥应掌握现场本站人员位置及作战任务。(四)严格落实安全官(员)制度。总队、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必须设置灭火救援安全官,专门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安全管理、督察。消防救援大队、站到场至少明确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