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能源消防队绩效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消防队进一步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加强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勤、作风实、纪律严、团结好的高素养消防铁军队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绩效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是消防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适用于消防站所有在岗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消防队绩效考核小组组 长:袁 源副组长: 肖树金组 员:张小川、韩 飞、武 强、唐 林 舒小林第四条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拟定绩效管理细则、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审核批准月、年度组织绩效和各类奖金分配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组织日常绩效考核管理正常运行
第三章 绩效分配细则第五条 消防队绩效系数分配标准(一)消防队队长系数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分配;(二)消防队班长系数 1
2,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三)消防队副班长系数 1
1,由消防队负责分配;(四)消防队各工管员系数 1
05,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五)消防队消防员系数 1
0;由消防队负责人负责分配;第六条 安全环保处对消防队考核细则(一)安全环保处发现消防队人员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如:工作期间行为懒散、迟到、早退、训练态度不端正、看小说等情况,但未构成影响和后果的,给予 100-600 元/次予以考核
(二)安全环保处发现消防队人员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要求,如:脱岗、旷工、不听指挥等,构成严重影响或导致损失与后果的,纳入违章管理范畴,予以停工学习
(三)消防队由于管理不到位、工作标准履行不到位,违反制度等致使出现严重违章、事故的,根据后果的严重性,对责任人予以停工学习或移交人事部门予以处理
凡出现两次停工学习的,交由人事部门予以处理
(四)及时发现火灾等较为严重的事故隐患,对本人给予200-1000 元奖励,特别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股份公司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