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管理制度及营业制度(一)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生产、防火责任制1、供应站站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人): ① 对供应站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负责,对站点安全工作承担各项责任; ② 仔细贯彻“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方针,搞好站点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③ 每月定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和业务学习,总结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④ 积极组织好安全供、用气的宣传咨询工作; ⑤ 常常对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安全员(安全生产、防火直接责任人): ① 直接负责站点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② 常常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查出隐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③ 做好值班、抢险维修、出入库瓶、安全检查等记录的收档存档工作; ④ 负责组织消防训练及安全活动
3、岗位责任员工(岗位直接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人): ① 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服务意识; ②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定和班前班后检查,作好各项记录并及时归档; ③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仔细整改,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④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及各项安全活动
(二)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制度 1、供应站员工必须了解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
2、供应站应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3、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电炉等易产生明火的家用电器
4、供应站必须根据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并定期维修
5、站内不得存放汽油等易自燃的有机溶剂
6、站内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工作; 7、液化石油气瓶库所有电器设施应接地可靠,照明防爆,通风良好
8、空实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记
9、钢瓶存放的层数不超过两层
10、钢瓶只准立放,不准横放或倒放
11、实瓶不宜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