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提升大赛组织工作的法律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大赛各赛项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一、专家工作管理(一)赛项专家职责赛项专家是由大赛各赛项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业务服务机构,负责大赛专业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本赛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赛场设计、设备拟定、赛项裁判人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赛项安全预案、赛事咨询、教学成果展示体验、赛事观摩方案设计、竞赛成绩分析、赛事技术评点以及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其他竞赛技术工作.专家要积极指导支持裁判工作,但不得影响或干扰裁判独立履行裁判职责.(二)专家遴选基本条件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2.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进展的新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竞赛活动特点或规律;3。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专家工作;4.身体健康,年龄在 60 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别津贴者,获得“湖北名师”称号者,全国技能大赛赛项专家可直接入库;6.无不良职业教育相关活动记录。(三)专家遴选流程1。市州教育局为中职组赛项专家的推举单位,推举同赛项专家原则上不超过 4 人;高等职业院校为高职组赛项专家的推举单位,推举同赛项专家原则上不超过 2 人。直接入库人员不占名额。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工作需要遴选确定赛项专家组组长和成员名单。同一专家不得跨赛项兼任.赛项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原则上赛项承办院校及参赛院校应回避。3。大赛组委会对专家名单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四)专家管理1。专家实行一赛一聘,每年由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聘书,专家仅对当年其所受聘的赛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2。赛项申报专家、承办院校专家作为联系承办院校和赛项专家的纽带,配合专家组工作,提供场地、技术设备等情况,但不参加赛题设计.3。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赛题管理规定中的保密协议。不得透露与赛项有关的任何涉密信息,不得以专家身份私下接受参赛单位和个人聘请咨询讲课,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为了保证专家公正、公平参加大赛工作,保证赛项工作秩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须与专家签署承诺书。5.赛项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