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 》演员劳务合同书甲 方: 联络电话:通讯地址: 乙 方: 联络电话: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拍摄电影《 》(暂用名、以下简称:本影片)聘用乙方参加本影片摄制工作
为本影片拍摄工作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一、聘用职务,工作量与期限1、甲方聘用乙方 在本影片中担任演员工作,饰演 角色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2、乙方受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当中的共计 个工作日
3、乙方职务工作包括学习影片中的歌舞、试妆、试戏、排练、拍摄、补拍、配音等与乙方出演角色塑造有关的工作
二、劳务酬劳1 、 乙 方 完 成 职 务 工 作 , 共 计 人 民 币 元 整 ( 大 写 : 元整)(税后款),该酬金由甲、乙方结算
注:乙方收取的劳务酬劳为税后款,劳务酬劳所需税款由甲方全权承担
甲方应当在支付最后一笔劳务酬劳的三个月内,将个人所得税完税单据或税款交给乙方
2、 导演在拍摄中,对所拍内容进行增、减、修改、属正常创作行为,但应保证艺员集数工作量
3、 上述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酬劳包含乙方完成职务工作的劳务、酬金、津贴、补贴、加班等全部人员劳务性费用
4、 剧组正常运转下,周期的提前或延长甲、乙双方均表示理解,但周期的延长与剧集的增加双方应另行商定增加酬金的数额
5、 剧组完成前期拍摄任务后,若本影片需要加戏、改戏、补戏,乙方应满足甲方的需求,根据工作量甲、乙双方应商定增加相应酬金的数额,档期以双方共同认可为准
6、 甲方对本影片是否全部完成有最后决定权,倘甲方认为拍摄未臻理想而需补拍时,乙方在档期允许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工作,超过该期限工作酬金按每天 元整支付乙方
7、 由于摄制工作的特别性,剧组不能完全按正常时间工作,艺员每个出场日(二十四小时计算)工作时间原则性不得超过 12 小时(具体从乙方开始化妆至当天拍摄收工结束)
其他相悖部分已在劳务酬劳中体现,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上述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