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堂管理制度为强化澡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澡堂设施完好,制造一个良好的洗澡环境,特制本管理办法
1、澡堂管理人员要仔细负责,文明用语,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如发现脱岗罚款 50 元
澡堂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2、澡堂值班人员要提前 20 分钟对浴室开启排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3、更衣室、更衣箱、值班室、大厅、洗澡间(包括墙面、地板、洗手池、卫生间、玻璃门窗、镜框、淋浴头、浴池)保持洁净洁净,不准有污垢、锈迹、杂物、烟头
有一处不合格,罚款 30 元
值班室沙发、茶几及办公桌保持洁净洁净,发现一处不洁净罚款 10 元
4、接待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要及时对接待物品清点并清洗
接待用品清洗、晾干后,工作人员要将接待用品按类码放整齐入箱入柜,不可随意摆放
否则一次罚款 30 元
5、接待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洗浴用品收回,摆放至指定位置,毛巾要及时清洗、晾干
否则罚款 20 元
6、接待用的洗漱用品,毛巾要叠成块,衣服叠成形,并要及时晾干
如发现衣服不洁净,罚款 30 元
7、澡堂公共设施每天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区分管领导汇报并把当天巡检及处理情况记录台账
8、管理人员要熟悉澡堂用水、用水情况
防止抛、冒、滴、漏现象,否则发现一处罚款 10 元
9、上级领导、公司人员及外来等单位下井检查检查的人员
需到矿调度室开取入井通知单,澡堂工作人员凭通知单负责接待等事项并登记
无通知单接待,罚款 30 元
10、澡堂更衣箱为公共设施,按规定配发,严禁自己上锁占用
如有发现对责任者罚款 50—100 元
11、更衣柜使用
必须是本矿职工,专人专柜,任何人不得损坏和转借他人使用
违者将收回更衣柜并罚款 200 元
对无理取闹,寻衅闹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打骂,恐吓工作人员的
每人罚款 200 元—500 元,情节严重的交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