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焙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韩秀好 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100%合格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原材料控制:1、原材料必须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洁净卫生,需冷藏、冷冻的必须放冰箱或冷库中保存.2、原料在使用前应检查原料是否已经过期,是否已霉烂变质,有无异味, 是否洁净卫生,只有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3、已开封的鲜奶油、牛奶和自制馅料,应尽量做到每班无结存。4、严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混放,非食品物料不准与食品原料混放5、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直接上级连带处罚 20 元/次(如上级直接发现执行处罚.上级不承担连带责任)二、产品质量流程控制:1. 制作产品必须严格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生产步骤、产品配方及替换原材料.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处罚责任人 50 元/次,直接上级连带处罚 20 元/次(如上级直接发现执行处罚.上级不承担连带责任)2. 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和互检。3. 生产部门内部检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按零售价原价买单。问题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技术方面可以控制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在操作时因自己的大意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对主动承认错误者:零售价 5 折买单。如问题发生不主动承认等领导查实后,根据零售价原价买单,问题严重者直接开除。 原料及其它事项,在操作过程中明显发现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生产主任及上级领导,马上安排处理方式.如知情不报而到等发生问题了再处理,一经查实处罚 100 元/次 导致问题严重者直接开除。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汇报避开了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奖励 50—100 元;避开了严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奖励 200-300 元。4. 出厂后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返回: 生产各工作流程结束,产品合格出厂到各店铺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了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退回工厂.责任追究处罚:根据问题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产品的 10 倍处罚)责任分摊比例:生产总监 30%,生产主任20%,质检员 10%,生产组长 10%,相关责任人 30%. 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销售无法检查到.销售到客户手中引起投诉。第一承担公司索赔给客户的赔偿,第二根据产品内在问题的严重性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 元/次的处罚。第三如因客户投诉导致政府部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承担公司进行处理后的结果,问题严重承担赔偿并开除导致产品问题的关键责任人。责任分摊比例:生产总监 30%,生产主任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