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核算规程》的通知(国烟财[2024]812)812 号 2006 年 11 月 16 日印发)各省级局(公司):现将《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核算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仔细贯彻落实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 00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核算规程为了加强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费用管理,法律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制订的《烟草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烟草企业成本费用核算规程》,结合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物流特点,制定本办法和规程
第一条 卷烟物流费用是指烟草商业企业在卷烟和雪茄烟购进、调拨、储存和销售等实体流动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资源的货币表现,是包装、装卸、搬运、运输、储存、卷烟物流信息等各个环节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
第二条 卷烟物流费用管理办法和会计科目设置、核算方法、报表格式由中国烟草公司统一制订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物流费用核算管理责任制,加强物流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卷烟物流费用的核算,定期编制卷烟物流费用报告,反映特定的会计主体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卷烟物流费用状况
各企业必须配备物流费用会计核算人员,由主管企业财务部门委派也可根据管理需要,在物流中心设置会计机构
第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物流费用原始记录、各项商品和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计量与验收制度
第五条 企业应制订科学合理的物流费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办法
第六条 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指标范围及测算方法
卷烟物流费用定额指标的确定是卷烟物流费用预算管理的基础
各企业按卷烟物流费用的不同特点制订相应的定额
卷烟物流费用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
㈠卷烟物流费用的变动费用主要指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