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领用管理制度一、总则 1、制定目的 法律规范公司烟酒管理,对烟酒的购买、领用、盘点程序化。 2、适用范围 公司接待用烟酒管理均按此制度执行. 3、管理部门 办公室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财务处为本制度的监督与检查部门。 二、烟酒的管理 1、申购、入库、结算 (1)保管员(锅炉房班长兼职)在烟酒最低库存量时填写《烟酒计划单》,由办公室行政主管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安排合同单位送货。(2)合同单位送货到公司后由财务处验收人员和保管员共同核实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账,财务处验收人员及保管员签字确认。 (3)每月 5 号以后,据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单位对账,对方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增税发票后填报《汇款付款单》报销结算。 2、领取及使用 (1)招待烟酒申领:领用人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合理计划招待标准并报本部门经理同意,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办公室公司领导审批后,领用人方能在办公室烟酒保管员处领用,在《烟酒出入库登记表》签字以作确认。 (2)政府科级以下干部、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外来客户单位为 A 类;政府科级以上干部、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班子成员、销售一般客户为 B 类;政府县级以上干部、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负责人、区域领导,销售大客户为 C 类.A 类:香烟:红好猫 酒水:口子窖五年、B 类:香烟:硬中华 酒水:西凤六年C 类:香烟:软中华 酒水:古井贡 16 年、西凤十五年(3)剩余烟酒退还:对于领用的烟酒未使用或者剩余的,领用人必须在 24 小时内退还保管员并在《烟酒出入库登记表》上签字以备查询。 3、库存盘点 (1)每月 1 日,由财务处对办公室保管员的烟酒管理情况(入库、领用、退还等)进行检查,并对库存烟酒进行盘点、核查,并在《月度盘点登记表》上签署核查意见,报送分管行政副总经理。 (2) 保管员要时时掌握烟酒库存量的情况,在临近最低库存值时,及时向总经办主任报告,以免影响工作。 4、检查标准及记录 (1)《烟酒领取登记表》禁止涂改,对于登记错误的,则另起一行登记,涂改一律作废。 (2)申购、领取及使用、退还严格按流程执行,对于违反流程及未按周循环要求补办的为不合格。 (3)各项签字必须严格执行,禁止代签. (4)对于未事先进行沟通、烟酒使用监管不力、造成浪费的,对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双倍考核处罚。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