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
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3
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负责根据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
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
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
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 1 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井下烧焊措施等
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五项指标(保护层开采面积、钻孔量、抽采量、抽采率、瓦斯治理工程),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 5 次
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讨论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负责每半年向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