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承诺责任书一、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改善办矿条件,做到依法办矿、安全生产,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条例、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措施
三、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进展规划和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
五、每季主持讨论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六、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
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七、每旬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八、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组织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十二、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配齐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十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十四、依法参加矿长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积极组织实施本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新工人必须严格执行岗前“三级”教育
十五、矿长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必须严审瓦斯班报,签字负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因公(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工作
十六、常常深化井下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 10 天
十七、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