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维护企业、职工公共利益,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特此通知附件:伍家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伍家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按规定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第三条 安全费用按每吨煤不低于 30 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第四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根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第三章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的完善和改造
(三)矿井防灭火的完善和改造
(四)矿井防治水的完善和改造
(五)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和改造
(六)矿井供配电系统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和改造
(七)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和改造
(八)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的完善和改造
(九)煤矿安全抢救、安全检查、抢救通讯、煤矿安全设备测费、煤矿安全整顿经费及煤矿瓦斯监控信息网络
(十)采煤方法改革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支出
(十二)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十三)地面单位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
第四章 安全费用使用原则第五条 专款专用原则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第六条 重点保障原则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与抽放、安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