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使用范围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二)肉类进口记录制度 (三)肉类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二、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 (一)目的(二)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三)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四)产品召回管理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二、部门和岗位职责(一)总经理职责(二)业务部/食品安全员职责(三)财务部职责(四)进出口部职责三、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一)查验管理制度(二)卫生检查管理制度(三)存储管理制度(四)运输管理制度(五)不合格退市管理制度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进口食品的安全性,XXXXXX 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 136 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 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 号令)规定,建立进口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突然事件时有制度可依。2、使用范围: 所有进口肉类产品。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质量安全责任、贸易商选择、合同订立、入境通关、运输、仓储管理、销售管理、不合格货物处理等环节1、质量安全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 136 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 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 号令)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2、贸易商选择: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备案名单里,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3、合同订立: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入境通关:入境办理报检时应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肉类产品随附的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该证书的要求.5、运输管理:装运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在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进口肉类产品不得卸离运输工具和集装箱。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