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法律规范1 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提高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各岗位员工在客户接待、电话接听、入户维修、车辆出入管理等多种物业服务中应执行的语言与行为法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4 职责4
1 公司办公室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的培训,及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 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责任人负责各岗位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的培训及管理控制5 工作程序5
1 物业处各级员工在接待业主、接听或拨打电话、上门服务及其他与客户有直接或间接联系时,都应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2 用语与行为法律规范5
1 来访接待5
1 实行首问负责制,即业主/客户先问到谁,谁就有责任对业主/客户的问题进行跟踪反馈
具体为:对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当有业主/客户需要帮助或提出疑问时,应及时为对方解答;当不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将业主/客户引领至客服部客服文员处,对业主/客户的疑问或需求进行转达,由客服文员协助业主/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或做合理答复
2 业主/客户来访时,接待人应起立并双手互握自然置于身前,微笑问候:“XX 先生/女士,您好
请坐(伸手致意)
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助您
",注意称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前,称呼“先生"或“女士"
3 若有其他原因需要临时离开面对的客户时,应说“请稍候”,如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应向客户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不得一言不发就开始服务
为客户完成一项服务后,应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事需要帮助
4 对投诉、抱怨、反映问题,接待完成后以“谢谢您的信任"、“非常抱歉,给您添麻烦了"、“我们立即安排处理”、“谢谢您的配合(理解、支持)”等作结束语,以示重视、感谢或歉意,并与对方道别
5 业主离开时,应起身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