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协议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小区的装修垃圾(包括装修拆墙)清运服务。为法律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一、 承包方法:乙方包人工、包料、包安全及包上车的方式。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1. 为乙方提供清运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协助、配合;2. 对乙方的清运及时性、彻底性以及清运过程中的行为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考核;并对垃圾清运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知会乙方安排处理;3. 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突击清运、特别清运、垃圾量临时增加等特别情况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处理,乙方不得拒绝清运;4.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清运若 2 次不到场,每逾期一天扣除 车清运费,超过 3 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须将真实的个人/企业信息书面交予甲方.乙方按甲方通知清运,具体清运时间为市容规定时间,并运离甲方管理小区;2. 清运后必须保持垃圾存放点及周边环境洁净洁净,确保地面无污水横流、无异味、地面无垃圾;清洁用具(如:垃圾桶等)必须清洁好、摆放整齐(属我方提供垃圾桶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破损时须及时更换)。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执行(以现场照片为准),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垃圾清运费用 元 / 每次; 3. 清运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及垃圾池等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或负责更换;4.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批判或罚款,属乙方责任范围的应承担全部责任;5. 乙方必须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垃圾清理、清运、上车、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生损害事故或其它不可控事件、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 乙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通知甲方后的一个月之内的清运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要求执行;四、合同期限:本合同从 2024 年 11 月 2 日起到止 2024 年 11 月 1 日,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延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五、付款方式:实行按 车结算一次,以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确认核对的清单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正式有效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