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系统消防系统保养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24
01审核日期2024
01批准日期2024
01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确保维持消防系统的良好性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城市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对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
1 工程主管: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维修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供方的服务评审
2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物业服务中心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提供指导
3 工程维修员: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状态巡查及服务供方保养维修的跟进、配合
方法和过程控制4
1 设备责任人按消防系统检测计划对消防系统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在一个月内覆盖全部设施,并填写《设施/设备日常巡查记录表》,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如下:4
1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手动盘车,具有自检功能的每月手动启动 1次,并记录
2 自动与手动报警器有无遗失,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缺少;4
3 消防水箱内是否有充足的消防备用水,开关是否处于打开位置;4
4 水泵电控箱工作状态是否正常;4
5 观察各压力表的指示,并作比较看是否正常;4
6 控制中心正常与否,有无异常报警等;4
7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8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供水系统可随时启动,不堵转跳闸,不泄露;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反向不泄露;消火栓配置齐备,各配件功能良好
水流开关、水压力开关动作准确稳定
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正常
9 消防系统应保持在自动状态,可在消控室内加自动改手动按钮
2 每月与服务供方一起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如下:4
1 观察火灾报警器(包括区域报警器或楼层显示)和联动控制装置,各种显示是否正常,时钟是否正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