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部管理制度一、行为法律规范1、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吸烟、吃零食;禁止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摆弄手机、做与工作、值勤无关的事情. 2、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私自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3、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客户、访客、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谋取私人利益。4、禁止在所辖物业范围内打麻将、娱乐或进行相关赌博或变相赌博.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规定》,精神饱满、文明值勤。6、禁止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长指甲。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眉、侧不及耳、后不触领,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 1.5 厘米,违者扣除 5 分/次。 7、值勤期间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者扣 5分/次。 8、值班期间不准吹口哨、听收(录)机、MP3 系列、摆弄手机、看书报、乱在值勤记录本上写、画违者扣 10 分/次。 9、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值班室应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违者扣除 5 分/次。 10、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胸牌,服装整齐、洁净(凡佩带不齐者,不得上岗)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11、值勤期间不得佩带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违者扣除 5 分/次/ 12、值勤期间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违者扣除 5 分/次/ 13、严格遵守《公司员工礼仪法律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将文明、有礼貌,相互尊重.二、秩序维护员岗位交接班制度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接值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公共秩序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违者每次扣 1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 50 分罚款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的每次扣除 5 分。 3、接班值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秩序维护员讲明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接班按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作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作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械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班长处,值班人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