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管理制度目录总则第一章 工厂物流管理第一节 物流配送的内容及管理范围第二节 产品的装运出库及运输跟踪第三节 运输费用结算第四节 客户服务第五节 逆向物流 第二章 营销中心物流管理第一节 货物运输配送管理第三章 物流供应商管理第一节 物流供应商的选择第二节 物流供应商评估第三节 档案建立与管理第四章 职业行为准则第一节 严于职守第二节 工作态度第三节 服从领导第四节 处理投诉第五节 廉洁自律第五章 货物查询、配送差错及处理办法总 则为了强化物流管理, 法律规范物流配送操作程序,明确物流工作内容和责任,达成物流工作的总目标: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充分发挥物流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提高物流效率,增进企业效益,使物流管理更加合理化、法律规范化防范与规避物流运输风险,为市场销售提供有效的物流支持,进而促进市场销售,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工厂物流管理第一节 物流配送的内容及管理范围第一条 公司生产的合格成品第二条 市场退货产品其它相关物品第二节 产品的装载出库及运输跟踪第一条 成品出库(调拨)运输需由客户服务部或销售部及财务部或相关负责人签名章审核确认,方可安排运输配载;否则需由营销总监签名方可执行运输安排。原则上必须见章见单调配物流运输资源。第二条、凡在规定时间下午 16:00 时内传递给物流部的订单予以接收并在当日内处理完毕,否则延后处理(紧急情况下除外)第三条、物流员/助理必须做好《运输计划》根据市场部销售订单作好运输计划安排,做到有计划的运输,减少重复运输与专车运输,第四条 公司车辆实行派车制,车辆外出需经物流部经理的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负责。第五条 物流员应从外部检查提货车辆的外观车况(是否清洁,有无防护措施及防火设备,如无可要求对方进行整改后再装车,物流员及助理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提货车辆与人员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等)留存提货人员及车辆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由提货人在复印件上签名,以便仓库核对提货人身份的有效性。第六条 物流员可根据情况需要对装卸过程进行监督,必须注意安全,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第七条 物流员必须要求承运人根据产品出库单核对产品的品种、数量等产品信息,如承运人拒绝,物流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终止承运人运输资格,并要求承运商迅速离厂。第八条 物流员应要求承运商就物权、责任与仓库现场交接签收,要求提货人在仓库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