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人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人事 管理 制度 ,根据本场工作需求、及猪场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聘用人事部(黄霞)负责猪场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罚、工资、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用、聘用、商 调、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1、新进人员面试合格后,交由各栋负责人隔离半天或一天消毒后方可上岗试工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但成绩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2、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佳,或违规违纪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一周者 , 不给工资
3、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 纪律制度1
员工应遵守如下规章制度① 作息时间:12 月--—4 月,上午:7: 30—11: 30,下午 2: 00— 6: 00; 5 月--—11 月 ,上午:7: 30—11: 30,下午 2:
30 —6: 30
(特别炎热时下午时间可根据天气改变)② 冬春季防疫阶段(11 月 15 日一次年 3 月 15 日)实行封闭饲养,安排休息时间尽量不要上街
③ 不得泄漏岗位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招摇撞骗
④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生活无关的物品进场
⑥ 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⑦ 员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矿工
⑧ 工作中不准怠慢拖延,私自离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⑨ 每日应保持工作场所、生产区域、宿舍等公共卫生清洁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矿工等事件,依下列规定处分① 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15 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过 15 分钟上下班者以矿工半日论;迟到、早退每次扣 10 元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 旷工,不发当日预发工资及补贴,并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