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出租合同甲方:乙方:为甲、乙双方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且共同协商如下协议。一、甲方将 猪场,提供给乙方养猪基地,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壹仟柒佰陆拾元整(¥:1760 元).二、合同签定之日起,付押金 5000 元及本年租金壹仟柒佰陆拾元整(¥:1760 元),每满一年,乙方应主动联系甲方,提前交下年度租金,乙方不得用押金抵扣租金,假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地,不退还押金。三、乙方如改变用度和扩建,须经得甲方同意。四、乙方在经营中,风险自担,自负亏盈,假如乙方在经营中与周边发生矛盾,甲方在自愿的情况下,配合乙方,但不负担相关责任。五、合同到期乙方应交清水电费用,保证猪场完整,甲方无息退还押金,假如乙方拖欠费用和损坏猪场完整,甲方不退还押金。六、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权。七、乙方扩建的移动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扩建的固定建筑归甲方所有.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