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定期保养制度一、目的:法律规范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保养,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二、范围:适用于全厂所有环保设施的管理
具体内容:脱硫、提盐、蒸氨、生化水、地面除尘站、转运站袋式除尘、在线监测系统等
三、职责1、设备动力部负责环保设备的监督管理
2、生产安环部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
3、各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4、仪表班组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四、管理办法1、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各车间制定本车间“三废”排放控制指标,列入工艺管理进行控制考核
2、环保设施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生产安环部
3、环保设施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做到运行记录的法律规范化,运行记录的填写做到仔细、及时、准确
4、环保治理设施必须随主体设备同时开车,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不得擅自停用
5、凡已有环保治理设施的岗位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
6、各车间的废水排入排水井,统一进入生化站进行水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五、环保设备的检修1、计划性停车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提前 24 小时将检修报告及环保应急预案上报生产安环部,经批准后进行检修作业
2、非计划性停车检修 若因紧急停车等不可控原因导致环保设备紧急停运的,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应在设备停运后半小时内上报生产安环部,原因查明后提交书面报告
当脱硫、生化、除尘设备等环保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在线监测系统上传数据失真 2 小时,由环保主管向所在主管提交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当先口头报告并作好记录,随后补报书面报告
六、环保设施的检查1)仪表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每日不少于 4 次的常规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报生产安环部
2)生产安环部调度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每日不少于 4 次的常规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